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公职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受到开除公职的处理。但在一定情况下,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可能重新担任公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从事公务员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开除公职:
(一)违反宪法、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
(二)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或者职业道德的;
(三)以贿赂、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或者给他人谋取利益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毒品、参与卖淫嫖娼等严重不良行为的;
(五)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可以予以记过、记大过或者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犯罪被判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别的处分。
综上所述,毒品犯罪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之一,国家工作人员因此被判刑的,应当予以开除公职。但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别的处分。在一定条件下,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可能重新担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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