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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能否要求分割

2022-03-11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能否要求分割

1、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能要求分割。

2、分居期间,夫妻之间仍未离婚,婚姻关系依然存续,所以分居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在婚时是可以分割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分割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间个人债务约定的除外。

2、从分居的实质看,夫妻二人没有共同生活的经济基础,因此不能据此推定单方举债用于家庭共同开支。

3、从夫妻财产所有权的立法精神分析,无论是约定财产制还是共同财产制的前提都是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分居的情况下,而从夫妻分居的主要特征即人身、财产及事物上的各自独立性、行为上(包括债务设立)的单一性、双方既无举债之合意,也无通知之可能,故分居期间一方举债作为共同债务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从建立分居(别居)制度的国家立法精神来看,大都也是这样规定的,这种名义之债不需要对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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