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自费部分由责任方承担,全责方需全部承担。交通事故医疗费由交强险按规定赔偿,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等。基本医疗保险只在交警认定当事人为过错方且承担全部医疗费时才报销,否则需由第三方承担部分费用。特殊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可先行垫付,后追偿赔偿义务人。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自费部分由谁出
交通事故中伤者的医疗费中有自费部分,这个保险不报销,那么这部分费用就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肇事方是全责的话,那就是肇事方全部承担。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三、车祸医疗费报销
只有在交警认定是当事人是过错方,并承当全部的医疗费的时候。这个时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才会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如果交警认定过错方是他人,那么当事人的医药费是由第三人来承担,医保是不会对车祸的医疗费进行报销,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的的药物钱。
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受害者遭受到了车祸,交警判定需要另外一方在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却没有确定赔偿义务人的前提下,或者是赔偿义务人潜逃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正在追查,但是受害者现在急需治疗的,可以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积极先行垫付。等垫付之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权利像赔偿义务人追偿。
结语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规定了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根据责任划分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肇事方全责,则由其全部承担。在交警认定当事人为过错方且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才会报销全部费用。如果交警认定过错方为他人,医疗费用由第三方承担,医保可报销部分药物费用。特殊情况下,若赔偿义务人尚未确定或潜逃,受害者急需治疗时,基本医疗保险可先行垫付,并有权向赔偿义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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