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北京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2023-06-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北京公积金一次性提取的相关规定如下:
1、用户在离休、退休的情况下是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的,需要提供退休证作为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由继承人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继承提取,从而将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
5、销户提取,对公积金办理销户手续之后,也是可以将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
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法律依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5%;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三)、(四)、(九)、(十)、(十一)项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