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迁户口 需要出生证明吗? 不是: 1,迁移户口一般是不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的; 2,如果当事人是指新生儿申报户口的,那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才可以正常申报户口; 3,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4,具体可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一,办理 户口迁移 的一般程序(如果未成年人需要随迁的,填写随迁单即可):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 房屋产权证 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 户口迁移证 》;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新生儿申报户口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 集体户口 簿或家庭户口簿。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