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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可撤销情形有哪些

2021-03-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基于双方平等主体地位,在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劳动合同法》基于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防止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26条,将《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中可撤销的情形,直接规定为合同无效情形。因此,在劳动合同中,并无可撤销的情形,只存在劳动合同有效或无效。

罗浩律师建议:如果一方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无效,无效条款自始无效,双方在无效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消失。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撤销合同:

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被欺诈签订的合同;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

显示公平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可撤销的合同包括: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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