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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单位能否补偿员工暂时不能上班?

2024-03-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工伤后暂时不能上班,单位可否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对于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后暂时不能上班,单位可补偿吗?工伤后暂时不能上班,单位可补偿吗只有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才可以有补偿,具体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819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819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819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拓展延伸

工伤事故导致员工暂时无法工作,单位是否需要提供经济援助?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工伤事故导致员工暂时无法工作,单位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单位可以提供经济援助,包括支付工伤津贴、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工伤津贴的支付标准一般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单位还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确保员工能够尽快康复并返回工作岗位。单位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员工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援助和关怀。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劳动法》等,工伤导致员工暂时无法工作时,单位应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单位可提供工伤津贴、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援助。工伤津贴一般为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还应提供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确保员工尽早康复。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和关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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