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户税款征收的相关规定,只要每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就属于免税范畴,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超过起征点3万元的个体户根据税务机关认定的税额进行缴纳,这个跟自己的门面和租的门面没有关系。税法规定对于门面房出租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具体计算方法是纳税人取得的每次房租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以及实际开支的房屋修缮费用可持完税凭证和有效准确的费用支出凭证从其房屋租赁收入中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并直到扣完为止。对财产租赁所得税法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计算公式是:门面房出租应缴个人所得税=[每次(月)收入额―出租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修缮费用(800元为限)―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收入的20%)]×20%(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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