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一直不给转正的处理办法如下:
1、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可以找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咨询未转正的原因;
2、公司一直不给转正,超过法定的试用期期限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或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
3、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4、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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