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2万,交600元的个人所得税,20000x3%=600元。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年终奖计税优惠关键在于"计税金额除以12计算适用税率"。因为个税采取的是超额累进制,如果不分摊到12个月确定税率,直接对应的税率将很高。
正因为采取的是超额累进制,不排除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出现年终奖多1元钱,纳税额增加很多的现象。”专业人士介绍,年终奖计税优惠一年仅一次,其余情况下要以个人所得税计税。分批发年终奖不仅没有免税额度,税率也会大大提高,反而不如一次发放所有奖金。所以,单位如何筹划年终奖的构成十分重要。依据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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