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可以的。此外,只要是合法程序办理的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已经解除了,此后双方得不到法律保障,因此,非常不建议通过假离婚的形式企图钻一些政策的空子。
首先,离婚无真假,只要双方通过合法程序离婚,婚姻关系即解除;其次,只要离婚协议签订时,有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协议就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不履行该协议,对方可以在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若仍不履行,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虽然法律有规定,双方在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在审理之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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