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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