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要的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2、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转让流程
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查→登记完成
(三)转让需提供的资料
1、合同登记申请表并盖章;
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并盖章;
3、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
4、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一、技术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登录申报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合同信息,其中企业基本信息仅在有变更时更新,合同信息每项合同填报一次。
2.
提交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原件二份、复印件一份,曾登记过的分期登记合同,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最近一次盖章登记过的封底须一并复印装订)。合同登记机构、企业各留存原件一份,税务部门验原件留复印件。
3.
涉外技术合同必须是中文合同或双语对照合同,合同中金额为外币的,按结算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申报。未订立中文合同的,合同必须附上中文翻译件(一起装订)。翻译件要有申报方企业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且申报方必须承诺翻译件与原合同内容一致无误。
4.提供必要的合同附件
(1)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合同,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在申请办理免税登记时,要提供已认定登记过的原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
(3)“提成支付”技术合同以及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技术合同,分期(月、季度或年度)按实际发生金额申报,并附当期收入财务说明(加盖财务章)及发票复印件。
(4)合同中涉及购置设备或外购软、硬件产品等费用者,须需提供费用清单。
(5)属人力资源外包的技术开发项目,除合同(包括框架协议书)外,须附上当期财务收入说明(加盖财务章)、所开发项目内容情况及人工时计算说明;
(6)登记机构对合同内容有不明晰、不完整等存疑时,申报企业应按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如合同的补充协议,说明合同标的技术需求、开发内容、技术规范、价格构成等的合同附件或证明文件。
5.合同外提供的资料,视性质不同须分别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6.所提交的文本资料、印鉴要清晰。
7.非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签名的合同,应提交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书面授权签定此合同的授权委托书。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材料
(一)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2、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二)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1、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1)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1)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2)合作开发的,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3)下达任务开发的,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三)其他证明文件
(1)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2)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3)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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