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的程序有召开股东会进行决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办理变更登记。需注意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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