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股东挂名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挂名股东可以行使起诉权。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时,只以股东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没有任何附加限制或条件。可见,只要股东被公司和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为股东,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是否无直接关系,股东是否实际出资,实际出资不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行使。因此,挂名股东也可以行使起诉权。
二、挂名股东表现形式
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
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由于自已的身份受到有关法规、政策的限制不宜公开,而借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如在《公司法》修订前的实质一人公司却登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的大多属此种情况;
二是实际出资人出于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而借用他人名义开设公司。在实践中,被借名者大多是亲属、朋友或者在管理、产权等方面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与法人单位。
2、约定挂名的股东
这种形式大都出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规避税收、规避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及其他法律规定等不同原因,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从而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及股东名册上转让方成了挂名股东。而受让方虽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但却具备参与公司治理、收取资本收益等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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