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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20-07-07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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