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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寿险公司拒赔

2023-08-08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人寿保险拒赔的情形:

1、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

不属于保险责任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险事故不属于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另一种是出险事故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免责范围,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车祸但被保险人系无照驾驶,则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范围,即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条款的规定拒绝赔付。

2、违反法定和约定的告知义务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责任。因此,客户在投保时对保险投保单中的健康告知、职业类别、财务告知事项等询问项目应详细阅读并逐项书面如实告知,如果这些项目被隐瞒或遗漏,都可能在理赔时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3、索赔无依据或索赔证据不足

因索赔证据不足而导致保险公司拒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出险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金申请人又无法提供被保险人出险原因的足够证据。

(2)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被保险人出险原因证明缺乏法律依据。

(3)保险金申请人拒绝对被保险人出险原因进行鉴定。

4、保险欺诈案件

据有关资料表明,受利益驱动,少数客户企图欺骗保险公司保险金,尤其在医疗保险方面,一些客户利用医疗管理上的漏洞,制造假病历、假证明等,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后予以拒赔。

二、寿险欺诈的手段有哪些:

(1)虚构事实。

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并索取保险金的行为。

(2)故意不如实告知。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既往病史和现有病症,或者隐瞒真实年龄、真实职业等,以达到影响保险人承保的目的。

(3)先出险后投保。

指被保险人已发生风险事故,然后为骗取保险金而进行投保并伪造或修改相关凭证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4)冒名顶替。

将被保险人进行冒名顶替,或者顶替投保,或者顶替索赔。

(5)预谋杀人。

投保人先骗取被保险人信任并为其投保,然后谋杀被保险人伪装为意外事故等以诈取保险金。

(6)医患勾结,出具伪证。

达到骗取更多保险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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