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拿的驾驶证6年以后换证,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首次申领的驾照有效期为六年,更换周期就是六年。在六年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没有扣分达到十二分的情况下,换发的新驾驶证有效期为十年,所以下次更换驾驶证就是十年。如果在记分周期有扣分达到十二分的情况,驾驶证有效期仍为六年,那它的更换周期仍是六年,也就是说驾驶证的更换周期还要看驾驶人的实际驾驶情况。
已经取得十年有效期的驾驶人,再次更换驾驶证时会换发长期有效期的驾驶证,这样没有特殊情况就不用再换驾驶证。达到这个换证条件是在十年的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也没有扣分达到十二分的情况,这其实也说明驾驶人有良好的驾驶习惯,这样换成长期有效期的驾驶证也属于是一种鼓励。当然如果有驾驶证出现扣满分的情况,仍不能换发长期有效期的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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