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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2020-03-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而破产或者损失严重;

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而遭受重大损失。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如下:

一、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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