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到6月10日,陕西省妇联信访接待室接待有关婚姻家庭的717起投诉中,有关婚外情的投诉达308人,占43%。其中,第一季度婚外情的投诉占婚姻家庭投诉的25.2%,从4月1日到6月10日,婚外情的投诉就多达215人次,占到婚姻家庭投诉的61%之多。长期以来,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的投诉中一直高居首位,可从今年1月1日到6月10日,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仅有124人次,占到婚姻家庭投诉的17.3%,尤其是从4月1日到6月10日,投诉呈明显下降趋势。
在陕西省妇联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多年的杨爱民告诉记者,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许多进城打工者融入城市生活后产生的陌生与孤独,对情感的需求和依赖,使同居现象日益增多,有的甚至同居七八年仍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少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年轻人也不办理登记手续就生活在一起,这样一旦男方情感发生变化,女方往往处于被动和无奈的局面,成为受害者。此外,由于男方发生婚外情,感情转移后,引发的财产纠纷和家庭暴力也成为投诉的新热点。
造成这种家庭暴力“下”婚外情“上”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妇女已经从家庭暴力现象上认识到男方婚外情的实质,把投诉、取证、诉讼的重点放在了对婚姻的审视和对有过错一方的责任及赔偿追究上,这是妇女正视婚姻和维权思想不断提高的表现。但对于婚外情的取证却是妇女维权的一个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性”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隐私权,否则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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