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低保户子女上学根据地方政策不同会有所变化,以中国南县为例:
低保户子女就学政策:
一、开学即免项目与标准
(一)幼儿保教费。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除保教费。免费标准按《益阳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节和收费标准》(益发改﹝2017﹞201号)文件规定执行。民办园保教费高于公办园的按同类型公办园标准执行,低于公办园的按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二)义务教育免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作业本费、按政策自愿征订的“一科一辅”费,民办学校按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三)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一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即免除按上级收费政策规定正常缴纳的学费、教材费、教辅费、作业本费、校服费、住宿费等。
二是非建档立卡低保户子女、残疾学生及政府特困供养学生免收学费。
(四)中职学校免学杂费。一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按相关政策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应标准免除学费。二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在读学生免收教材费、作业本费、住宿费。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年级同专业标准免除相关杂费。
(五)免除基本学平险费用。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购买基本学平险。
(六)严格开学即免政策实施。开学即免项目中的学费、教材费、教辅费、作业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教费等免费标准由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审定。
未经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未列入上述免费范围内的费用纳入免费序列,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向学生收取(免除)。开学即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教学扶贫助学政策落实。
法律依据: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一)条 常规程序
3. 县(市、区)教育部门应于开学前,将同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提供的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提供给相应学校,并指导学校做好学生的免学杂费工作。
4.学校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免除相应学生的学杂费。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网络专线进行数据比对,具体比对办法由地方教育部门与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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