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但当事人可以就其在恋爱期间所花费的重大支出(例如,购买钻戒、房产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另一方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恋爱期间引产分手后还能找男方索要赔偿吗
同居期间引产的,在法律上可以得到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爱情婚姻都是双方双向的,女方在没有独立抚养孩子能力的情况下,不要未婚先孕。女方主张的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得不到支持。
女方出轨导致分手,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能不能还
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钱财在分手是否需要返还的确定方式:如果依法认定是赠与,则在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的,不返还不违法。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等附条件赠与,则应该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4、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5、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如果情节轻微,则应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追还财物;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恋爱期间男友借款分手了我需要承担吗
恋爱期间借的钱分手之后是需要还的。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是恋爱期间的赠与,那就不需要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恋爱期间男方出资买房分手之后房屋该如何分割
1、恋爱期间以共同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于双方名下,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应当认定双方对房屋共同共有;2、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物业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且双方不具有家庭关系,应视为按份共有;3、恋爱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应考虑双方实际出资进行分割;4、恋爱期间共同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约定房屋共有性质的,应认定为按份共有;5、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出资应返还;6、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应视为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分手的可请求女方返还;7、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视为彩礼;恋爱关系终止时,另一方应还出资方购买房屋的出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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