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连续缴纳年限”是指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医保的年限,中间只要断了就要重新计算。
2、“累计缴纳年限”就是指参保职工从开始缴纳医保到最终停止缴纳医保,一共缴纳了多少年的总计年限。这中间如果断缴了医保,需要减去断缴的年份。比如有两年没有缴医保,那么参保职工的累计缴费年限就要从首次参保年月到如今的缴纳时长中减去这两年。
两个年限的含义是不一样的,影响的事项也不一样。一般连续缴纳年限对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的外来人员来说比较重要,因为很多大城市里要求连续缴纳社保才能办理买房、买车、落户、子女就学等事项。而对于所在城市没有连续缴纳社保要求的参保职工来说,累计缴纳年限更为重要,因为这影响到退休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虽然大部分城市没有连续缴纳社保的要求,但是社保断缴后将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别是因为个人原因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所以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断缴社保。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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