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能跨省转移。
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已经在原参保地连续缴纳社保费用满1年,并已经缴纳当年度社保费用;
2、个人已经在原参保地办理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取得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凭证;
3、个人已经在新参保地居住或者从事工作,符合当地社保参保条件。
社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1、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被保险人可以从基金中获得固定的收入和损失的补偿;
3、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养老保险金;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将原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并继续缴纳当地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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