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故意毁坏林木的行为,应该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