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生产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应当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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