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规定索要发票的期限,消费者应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如果消费时未开具发票,事后补票没有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经营者应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消费者有权要求发票。发票应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虚开发票行为是被禁止的。
法律分析
归根到底,法律有没有规定索要发票的期限?(有还是没有,时间是多长?)没有。消费者也应在发生消费行为时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如果消费当时没有开具发票,事后补票并没有时间限制。律师整理的法律依据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归根到底,法律有没有规定索要发票的期限的回答,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索要发票的期限。消费者在发生消费行为时应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即使消费当时未开具发票,事后补票也没有时间限制。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按照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同时,开具发票应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进行,并确保真实有效。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发票,而商家也有义务配合并出具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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