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可先协商催告,若单位拖延,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等,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或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催告其及时发放加班工资;单位仍然拖延的,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其支付;或者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强制加班不发加班费,员工权益如何维护?
当劳动合同无效且公司强制加班且不发加班费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要求公司履行加班费支付的义务。如果公司拒绝或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提起劳动争议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还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提起法律诉讼。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通知等,以便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最重要的是,员工要坚守法律底线,不轻易退让,坚决捍卫自己的劳动权益。
结语
在维护劳动权益时,员工应积极采取措施。首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加班费;如公司不解决,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维护权益;同时咨询劳动法律顾问,了解法律保护措施;保留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以证明公司违法行为。员工应坚守法律底线,捍卫劳动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为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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