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则不属于赠与,如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自愿无条件转移的,则属于赠与。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还原房房产证能过户吗
还原房房产证能过户的,因为还原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办理流程跟商品房是一样的,所以还原房房产证能过户。房产过户主要有房屋买卖、房屋赠予、房屋继承、房屋转让四种形式,将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一个过程。因此房产过户流程也会根据房屋过户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夫妻双方的名字?
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夫妻双方的名字取决于夫妻双方自己。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携带身份证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一旦办理登记,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一定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取决于情况: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赠与子女,不是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全款买房,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分享。如果双方名下没有约定的份额,则分享。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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