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夫妻双方要将户籍资料改为已婚,由于婚姻登记处由民政局(民政部门)负责,而户籍资料的更改则由当地派出所,负责的部门不同,而目前这两者并没有联系在一起,需要去两个地方分别办理,最好领取结婚证后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改和修正。如果夫妻两要单独立户籍的话,需要更新户籍信息,不需要单独落户口,那就不用更新信息,这个没什么影响。
2.结婚后的夫妻双方申请变更和更正户口登记项目需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书面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申请变更更正出生日期,还需提供申请人出生证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如申请人16周岁以上且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所以所需的材料基本上都在这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