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产生矛盾,导致关系闹僵注销公司的流程是:
1、全体合伙人依法担任,或者指定清算人开始清算;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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