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新的店面或者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4、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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