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
1、在后履行一方有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先履行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2、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法律规定,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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