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呀

2022-09-08 来源:意榕旅游网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是:1. 仓储合同是双方签订时立即生效的约定,而保管合同则是在保管物品交付时成立;2. 仓储合同需要支付费用,而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或有偿的;3. 仓储人有特定的身份要求,而保管人则无需具备特定身份。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在于:1. 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双方签订时成立;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2. 仓储合同为有偿,而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或有偿的。3. 仓储人需要具有特定身份,而保管人则无需具备特定身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