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是否免于赔偿

2022-04-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不能免予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一些汽车驾驶员不了解事故处理常识,对自己是否应负事故责任以及应负多大责任也不清楚。有些事故本不应由驾驶员负责任,但驾驶员却错误地认为该由自己负责,心理压力过大,甚至畏罪潜逃。

(一)出了事故司机负多少责任,主要看以下几点: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二)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当事人就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责任:

1、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违章行为造成;

2、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没有保险合同逃逸是否免责

如果还在保险期,没有保险合同逃逸不免责;要是不在保险期,自然就免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已对保险公司交强险理赔权责进行了全部规定,这里没有关于肇事逃逸不予赔付的任何表述。本案肇事车辆证照齐全,保险在期;事故责任人持证驾驶,没有醉酒,没有故意。因此,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