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一人一份,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额外支付过多款项者可适当多分,未成年人由实际承担监护义务者可适当多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应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应由产权人所有,并可协商分配或起诉法院分家析产。
法律分析
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如下: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对于拆迁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的原则,这里首先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拆迁,第二种情况是城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在第一个情况当中,因为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申请,并全体出资建造的,因此,拆迁补偿款原则上是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这是第二种情况,在完善的商品房体系当中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房产证上所记载的户主,如果遇到拆迁,商品房的所有拆迁利益应当由房主所有,并有权利对家庭成员内部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1)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2)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3)如果该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那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一致达不成一致,那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析产,对该补偿利益进行分割。
结语
动迁款家庭分配原则如下:一是遵从家庭内部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均等分割;二是照顾老年和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给予特殊保护;三是适当多分给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人,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和等价原则。对于农村宅基地和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需根据产权归属进行分配,个人所有的归产权人,家庭共有的可按份额分配,如无一致协商可诉诸法院分家析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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