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的处理是: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是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自实际交付时定金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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