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疾病或病史等重要情况,导致理赔被拒绝,属于保险人合法拒赔。但是,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且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保险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保险义务,对保险标的或者利益的全部或者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保险合同生效前,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合同条款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对条款内容表示认可后,保险合同生效。
如果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但仍被拒赔,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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