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标准: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检察院启动。针对冤假错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法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如果向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给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法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院部门复查终结时,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并在10日内通知申诉人。
一、刑事案件办案期限
1、对被逮捕或拘留的人犯,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2、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少数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3、人民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二、不可申诉的情形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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