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能否办证要根据你建房的具体时间来确定:一是1982年前建好的房子,必须凭镇、村、组(俗称三级)出具的“权属合法、四至清楚、无权属争议”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依不同类别仍需到现场进行不动产登记公示,公示期满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是1982年国家颁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至1987年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之间建的房子,需凭镇村核发的准建证办理不动产权证;三是1987年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后建的房子,要凭使用土地批准文件(私人建房申请审批表)办理不动产权证。
2、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实行土地、房屋一体登记,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
3、具体办理程序是:需准备相关批准文件、统一坐标基准的宗地图件及界址点坐标向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证流程是:受理—审核—批准—缮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至于收费方面,只收取登记费用80元。4荒废了的田地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手续之前仍为农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农用地未经批准不可用于非农建设(包含建房)。申请建房的用地必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规划并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由符合“一户一宅”的农村村民逐级向村、镇、县申请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综上所述,如果的房子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话,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具体要根据国家最新政策以及当地颁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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