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0记1分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使用灯光作了详细规定。 一般常用到的是:转向灯、小灯(示宽灯)、近光灯、远光灯、防雾灯、双闪灯灯。在日常驾驶中,灯光的正确使用对驾驶安全起着重要作用,然而不正确使用或滥用都有可能对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影响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会车是指相对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通过的交通行为。不按规定会车则面临着正面碰撞、侧面碰撞等危险,尤其是在路面较窄的路段危险性更大。不按规定会车主要发生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或有障碍的路段,不管是在交叉路口,还是在正常的道路上,都应该在会车前弄清来车及路面等交通情况,选择适当会车地点,做到安全会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期限是根据处罚单的情况来定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车辆违法后,被交警抓现行的,交警会当场出具罚单。这样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未交罚款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综合情况划分责任后,对有违法行为的一方要进行处罚,这个处罚单也是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的。
3、机动车在行驶中被道路上的监控拍下的违法行为,例如超速、闯红灯、压实线、占到转弯、逆行等等违法行为,在网上查到或者在交警队查到的。这个没有时间要求,什么时候去处理都可以,但也要在机动车年审前处理完毕,否则不予年审。
4、机动车停车时,停在了违停的路段,被交警贴条的。这个也可以暂时不处理,等到检车前一并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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