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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过程中可以领证吗

2021-09-26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落户过程中可以领证吗

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作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你们其中一位当事人的户口还未迁出落户的,应凭迁移证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您的户口迁出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关于婚姻登记工作中涉及户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民办函[2005]47号)答复,以上所说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指包括户口迁移证明在内的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正在办理迁移的证明。

二、领证需要带哪些证件

首先要准备的就是自己和对方的户口本原件,但是要注意,不能只带原件,还需要带上户口本的复印件,所以如果户口本遗失的话千万要去补办,避免影响结婚证的正常办理。

除了新人双方的户口本之外,还需要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并且同样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以前身份证丢失的话,就必须要去补办,但是现在如果情况较为紧急的话,可以在所在地办理一个临时的身份证。

然后,如果双方中有一个是离过婚的,那除了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外,还必须带上离婚的证件才行,这是登记程序中少不了的材料。

还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是两人的照片,结婚证所需要色照片也是有要求的,而且必须是两寸的红色底的照片,准备3到4张即可。

三、领结婚证有地区限制吗?

办理结婚证只需要在双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都可以,至于户口迁移、准生证的办理等问题跟结婚证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当然办理准生证肯定是要看结婚证的,但跟结婚证办理所在地没有直接关系。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你在男方和在女方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法律效果一样。

(2)结婚登记和户口登记是两回事,请不要把两者搞混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第十九条规定,你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为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你领取结婚证以后,你或者你的父亲(户主)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个时候你就成了户主了,你就可以把你妻子的户迁到一起了。具体的程序你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咨询。

(3)小孩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你或者你的亲人应当到小孩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上户口),当然是可以随你上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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