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证件:
1、医院填写的孩子出生信息表,上面记录着孩子出生的年月日和具体时间、孩子的体重情况等信息。如果孩子的名字还没有起好,就先空着不填,起好了再填写即可。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上面有爸爸和妈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妈妈需要签名授权。
3、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4、结婚证,结婚证有两本,带一本去即可。
在拿到宝宝的出生证的时候,注意仔细核实,看填写的部分是不是有错误的地方。一旦发现,及时向宝宝出生的医院说明情况,申请重新换一个。该证不允许涂改,如果有涂改的地方,就是不符合标准的,等同无效。
新生儿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医院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是3个月内,但一定不能跨年再办理,很麻烦。办理出生证明之前要问清楚医院的具体办理时间,有的医院一个星期只有一天可以办理。宝宝的名字一定要决定好,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更改会有不必要的麻烦。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有的医院可能还需要携带出院时结算清单和准生证。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我们都知道怀孕之后我们都要办理一些证件才能让宝宝顺利出生,如准生证、计划生育证等,这些都是必须要办理的。等宝宝出生后又要办理出生证明、独生的要办独生子女证等。那么,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新生儿出生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新生儿出生需要办理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出生证、准生证。户口本办理时间: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地址: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材料:1、婴儿的《出生医生证明》;2、户口簿;3、父母结婚证;4、父或者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办理时间: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地址:居住地点的街道医院儿保科。办理材料1、孩子的出生证明;2、户口簿;3、宝宝出生时在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卡。出生证办理时间:孕期产后都可以。办理地址: 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材料1、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2、自填单《出生医学证明》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准生证办理时间:孕前孕后都可以,但需要在生育前办理。办理地址: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办理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夫妻近期两人免冠2寸合照一张;4、如为二胎,需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一)初办出生证明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具备下列材料之二者可作为亲子关系的旁证:(1)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和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机构出具的盖有公章和签字的证明材料。(2)具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3)助产机构出具分娩证明,并有接生人员签字和助产机构公章。初审合格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待接生人员签字后,复审盖章生效。证明材料由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永久保存。(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因《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等原因要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向长春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原签发助产机构提供的新生儿出生时的基本情况、病历号、原编号的证明,并且加盖原助产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公章;2、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户口簿及身份证;3、持在《长春日报》登载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及交款凭证。经核实情况属实可予补发。无接生者签字,应由原助产机构医务科负责出具证明并盖公章,由长春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保存。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均在其副页上注明“补发”字样。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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