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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受理单位有哪些

2020-12-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医疗纠纷的受理单位是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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