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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200以上检察院不起诉

2020-03-05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主观:

醉驾200检察院一般会认定为醉驾行为。醉酒驾驶指的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 驾驶机动车 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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