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对子女的影响有:子女不允许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且对子女的工作选择会有不利影响,子女参加工作招聘时,不能报考某些政审会审查父母是否有征信问题的国家机关。
二、离婚后失信人员子女有何限制
离婚后失信人员子女,会在出国留学、报考公务员、就读私立学校、找工作上有所限制。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父母为失信人员的,即使父母已离婚,也会对子女产生相应的影响。失信人员会被限制以下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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