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方所在地是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女方所在地是被告目前经常居住地或是原告住所地且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双方可以诉讼离婚。
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地点不同:
1、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时,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部分例外的情形可直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被监禁等。《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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