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此种情况下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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