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者主张递交的辞职申请,劳动者不想辞职的,可以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退回即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同意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只能依法与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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