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手续和费用是: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交纳配图费、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和相关税费,包括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发放登记回执。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三种方式:
1、房产权赠予;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比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划算很多。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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